公示期限:三天,自2019年1月23日至1月25日止。
说明:报名供应商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5日17:30前向本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持异议者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7号东方广场商务中心7楼,吴小姐
电话:020-37614018中山眼科验光配镜现有专业视光师近50人,均来自全国各大医学院校视光学专业,其中多人拥有硕士学位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在医学验光、隐形眼镜验配、视功能相关检查及弱视治疗方面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临床检查经验......[详细]